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2021〕33号、《广东省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的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共28个,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考查及报名办法
(一)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报名办法。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7号)。
(三)综合考查。省招生办在2月24日前根据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人数足额安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总计划,并分院校下达。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我校综合考查免收报考费40元/科。
考生填报拟参加的综合考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位考生最多可参加5个院校专业组的综合考查,不需填报具体专业。
1.考核方式
在线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已具备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可展示或说明)、对所报专业的认知和了解、老师提问问题等。
2.面试时长:5~10分钟
3.面试要求:
(1)仪容仪表:考生应该保持仪表整洁,着装整齐。不得穿戴首饰、口罩和帽子;确保全身影像,建议适当走动。
(2)言行举止:考生在面试中应注重个人言行举止,面试语言仅限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内容需积极正面;不得出现仪表或言行举止不雅现象以及出现反党反国家的内容。
(3)清晰度:包括画面清晰度和语言表达清晰度。
4.评分方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面试小组,规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详细工作流程,保证综合考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5.面试安排
在线面试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线面试;
在线面试时间:2022年3月14日-3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具体面试时间以收到短信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如有冲突,可联系招就处修改面试时间,电话:020-87478354);
成绩公示时间:2022年4月13日前。
四、志愿填报
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五、录取原则
(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我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独立编班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注意事项
(一)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办法请留意后续文件通知。
九、助学奖励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成功录取后,学校一次性给予每生5000元的学费减免助学奖励,考生入学报到缴费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减免5000元学费。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478354、87478449
020-87478346、87478476
邮箱地址:zjc@gz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gzist.edu.cn/
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638号
十一、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邓楠
监督电话:020-87477259
传 真:020-87478489
电子邮箱:jcs@gz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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